2026-03-05
10:52:192024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Regulation (EU) 2024/1860 法规,对IVDD进行延期,这给IVD厂商带来了喘息的机会。
截至2025.9.26, IVDD的List A、List B 以及IVDR的Class D类产品若没有跟公告机构签订IVDR的认证合约,则不可以继续按照IVDD投放市场。
IVDR下的Class C类产品, 2026.5.26是最后的延期节点。
如果IVDD下不需要CE证书,IVDR下的Class B, C类产品,只要满足以下条件,仍可以延期到2028-2029年。
IVDR下分类 | 延期条件 | 延期效期 |
Class C | 2026.5.26前向公告机构提出IVDR符合性评估的正式申请; 2026.9.26前签署IVDR CE认证合约。 | 2028.12.31 |
Class B Class As | 2027.5.26前向公告机构提出IVDR符合性评估的正式申请; 2027.9.26前签署IVDR CE认证合约。 | 2029.12.31 |
总之,Class C产品只有同时满足:"2026.5.26前申请"和"2026.9.26前签约"两个条件,才能享受延期至2028.12.31的待遇。
除此以外,厂商也必须确保:
无重大变更:设计和预期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(参考MDCG 2022-06指南)
风险可控:产品不对患者、使用者健康或公共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
质量管理体系:已经建立符合IVDR第10(8)条的质量管理体系(QMS)
未满足延期条件的产品,将会被强制下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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